建筑抗震檢測鑒定報告哪里優(yōu)惠,現(xiàn)有建筑,按國家鑒定標準進行抗震鑒定當不符合鑒定要求,則需進行抗震加固1、抗震加固設計總的要求
(1)根據(jù)抗震鑒定結果確定加固方案,包括整體房屋加固,區(qū)段加固或構件加固,并宜結合維修改造,改善其使用功能;
(2)加固方案應便于施工,并注意減少對生產,生活的影響。
(3)加固后,建筑物抗震措施基本滿足8度設防的構造要求。
(4)有關非抗震問題一并考慮。
2、對抗震加固時的結構布置與連接構造的要求
(1)加固的總體布局,應優(yōu)先采用增強結構整體性能的方案,應有利于消除不利因素,(如結合建筑物的維修改造,將不利于抗震的建筑平面形狀分割成規(guī)則單元)。
(2)改善構件的受力狀況??拐鸺庸虝r,應注意防止結構的脆性破壞,避免結構的局部加強使結構承載力和剛度發(fā)生突然變化??蚣芙Y構經加固后宜盡量消除強梁弱柱不利于抗震的受力狀態(tài)。
(3)加固或新增構件的布置,宜使加固后結構質量和剛度布較均勻,對稱,減少扭轉效應,應避免局部的加強,導致結構剛度或強度突變。
(4)減少場地效應。加固方案宜考慮建筑場地情況和現(xiàn)有建筑的類型,盡可能選擇地震反應較小的結構體系,避免加固后地震作用的增大超過結構抗震能力的提高。
(5)加固方案中宜減少地基基礎的加固工程量,因為地基處理耗費巨大,且比較困難。多采取提高上部結構整體性措施等抵抗不均勻沉降能力的措施。
(6)加強抗震薄弱部位的抗震構造措施。如房屋的局部凸出部分易產生附加地震效應,成為易損部位。又如不同類型結構相接處,由于兩種結構地震反應的不協(xié)調、互相作用,其連接部位震害較大。在抗震加固這些部位時,應使其承載力或變形能力比一般部位增強。
(7)新增構件與原有構件之間應有連接。并提出具體要求,其他構件也應相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。
(8)新增的抗震墻、柱等豎向構件應有的基礎。因為這些構件,既是傳遞豎向荷載,而且是直接抵抗水平地震作用的主要構件,應該自上而下連續(xù)設置并落在基礎上,不允許直接承載在樓層梁板上。對于基礎的埋深與寬度,新建墻、柱的基礎應根據(jù)計算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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